搜索热词: 徐永忠 刑法 法律顾问 同行同行 圣伦达 法律讲堂 公司
  当前位置:首页 > 法律法规 > > 内容
两办:明年县以上党政机关普遍设法律顾问
发表时间:2016-06-16 12:53:00   来源:法制网 
   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共36条,要求2017年底前,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,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,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,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、公司律师制度,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,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《特色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、公司律师制度体系。

    《意见》明确,党政机关法律顾问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均需履行6项职责。前者的职责包括:为重大决策、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;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、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、论证;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、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等。后者的职责包括: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、规章制度、合同进行法律审核;为企业改制重组、并购上市、产权转让、破产重整、和解及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;组织处理诉讼、仲裁案件等。

    《意见》要求,党政机关讨论、决定重大事项之前,应当听取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;起草、论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、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,应当请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参加,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;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,或者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,不得提交讨论、作出决定。为发挥法律顾问、公司律师作用,意见对国有企业也提出了类似的要求。

    《意见》规定,公职律师、公司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律师法等规定的会见、阅卷、调查取证和发问、质证、辩论等方面的律师执业权利,以及律师法规定的其他权利。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,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,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。

    为保障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开展工作,意见提出,党政机关要将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,采取政府购买或者财政补贴的方式,根据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合理确定外聘法律顾问报酬。
 律所视听
 律所动态


文化传媒:贵州圣锦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12号 世纪金源国际商务中心3号楼6层、10层,0851-86644888 18985187888 lawyerxu@vip.163.com
本站声明:本站部分资料来自网络,只为学习和研究之用,并无盈利目的,
原作者若有异议,请及时与本站联系,我们将第一时间更正。
热门关键词:贵州律师贵阳律师贵州刑事律师贵州商事律师
备案号:黔ICP备16010112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