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,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转办的1095件群众投诉问题已办结807件。5月5日,我省收到中央第七 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来电、来信投诉共计105件(有6个问题重复投诉15次),因为1件涉及黔东南、黔南两州,实际转交各地查办106件。其中:贵阳 市53件,遵义市17件,毕节市13件,六盘水市7件,铜仁市5件,黔南州4件,黔东南州4件,安顺市2件,黔西南州1件,贵安新区、仁怀市、威宁自治县 均为0件。涉及水污染类24件,大气污染类26件,噪音污染类26件,固体废物类7件,其他23件。
截至5月6日上午12时,我省累 计收到中央督察组转办十批案件共计1095件,重点案件139件,一般案件956件。其中:贵阳702件、遵义107件、六盘水市75件、安顺25件、毕 节市68件、铜仁市32件、黔东南州29件、黔南州21件、黔西南州16件、贵安新区2件、仁怀市6件、威宁自治县12件。这些案件主要涉及水污染240 件、大气污染187件、土壤类1件、生态破坏67件、重金属污染3件、垃圾污染123件、噪声污染367件、油烟污染113件、扬尘污染134件、其他 208件。
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案件中,贵阳市538件,遵义市82件,安顺市17件,六盘水市47件,毕节市43件,黔东南州22件,黔南州13件,黔西南州12件,铜仁市17件,贵安新区2件,仁怀市5件,威宁自治县9件;正在查办288件,完成整改率73.7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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